各学院、各单位:
教职工团购房“学府青藤”全部楼栋的预售许可证已获批(筑商房预字第023、051号),现将网签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签约时间
2019年6月18日——2019年7月8日。
上午10:00—12:30,下午1:30——5:00。(周末无休)
二、签约地点
学府青藤项目售楼部(贵阳市花溪区花燕路)。
三、签约流程
1.在签约处核准购房人及相关房屋信息、付款信息。
2.通过银行转账或POS机刷卡方式支付剩余房款(根据国家相关要求,刷卡支付的需携带个人储蓄卡支付房款,不支持信用卡刷卡)。
3.付款完成后凭借相关凭证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
四、签约资料
1.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。
(非购房人本人办理需提供购房人委托书、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)。
2.前期交款收据原件。
3.学府青藤“选房登记确认书及认购协议。
五、其他有关事项
1.住房维修基金:根据2019年贵阳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,按照每平米104元缴纳住房维修基金。
2.购房职工交纳的二期款计息部分待签约完成后,由春江房开财务部统一核准另行办理。
3.按揭付款需携带资料及告知:
(1)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3份,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(必须本人亲自办理)。
(2)房开出具的首期款、二期款交款收据原件。
(3)“学府青藤”选房登记确认书。
(4)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。
(5)结婚证或离婚证(首页及所在页)原件及复印件3份。
(6)个人征信证明(云岩区宝山北路4号贵州省征信服务大厅持本人身份证查询出件)。
(7)夫妻双方工作证明、收入证明。
(8)工资卡近6个月内流水证明。
(9)主借款人省公积金缴交行提供的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(10)借款人配偶(共有人)为市公积金或异地公积金,需由市公积金或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《未贷款证明》或《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证明》并盖章,共有人还需提供《缴存明细》。(如果借款人配偶或共有人是省级公积金且缴交在建行的无需提供);
(11)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。最长年龄限制:男性65岁止,女性60岁止;
(12)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账户余额优先用于还款,不可用于追加房款,也不可用于冲抵首付款;
(13)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须结清满一年后,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,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(14)贵州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:0851-85251123。
本通知未尽事宜,可电话咨询:
徐经理:18685050202 李经理:18685007654
特此通知
贵州春江生态科技园房地产开发公司
2019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