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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府青藤团购房签约通知

2019年06月18日 10:22  点击:[]

各学院、各单位:

教职工团购房“学府青藤”全部楼栋的预售许可证已获批(筑商房预字第023051号),现将网签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签约时间

2019618日——201978日。

上午10:0012:30,下午1:30——5:00。(周末无休)

二、签约地点

学府青藤项目售楼部(贵阳市花溪区花燕路)。

三、签约流程

1.在签约处核准购房人及相关房屋信息、付款信息。

2.通过银行转账或POS机刷卡方式支付剩余房款(根据国家相关要求,刷卡支付的需携带个人储蓄卡支付房款,不支持信用卡刷卡)。

3.付款完成后凭借相关凭证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

四、签约资料

1.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。

(非购房人本人办理需提供购房人委托书、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)。

2.前期交款收据原件。

3.学府青藤“选房登记确认书及认购协议。

五、其他有关事项

1.住房维修基金:根据2019年贵阳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,按照每平米104元缴纳住房维修基金。

2.购房职工交纳的二期款计息部分待签约完成后,由春江房开财务部统一核准另行办理。

3.按揭付款需携带资料及告知:

1)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3份,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(必须本人亲自办理)。

2)房开出具的首期款、二期款交款收据原件。

3)“学府青藤”选房登记确认书。

4)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。

5)结婚证或离婚证(首页及所在页)原件及复印件3份。

6)个人征信证明(云岩区宝山北路4号贵州省征信服务大厅持本人身份证查询出件)。

7)夫妻双方工作证明、收入证明。

8)工资卡近6个月内流水证明。

9)主借款人省公积金缴交行提供的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
10)借款人配偶(共有人)为市公积金或异地公积金,需由市公积金或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《未贷款证明》或《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证明》并盖章,共有人还需提供《缴存明细》。(如果借款人配偶或共有人是省级公积金且缴交在建行的无需提供);

11)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。最长年龄限制:男性65岁止,女性60岁止;

12)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账户余额优先用于还款,不可用于追加房款,也不可用于冲抵首付款;

13)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须结清满一年后,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,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14)贵州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:0851-85251123

 

本通知未尽事宜,可电话咨询:

徐经理:18685050202  李经理:18685007654

 

特此通知

 

 

 

  贵州春江生态科技园房地产开发公司

   20196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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