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因东、西校区及原宝山校区门面房、场地租赁合同陆续到期,根据《《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》(黔财资〔2024〕2号)的通知中指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应当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,必要时采取评估方式确定出租价格,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一、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
1.项目地点:贵州师范大学(原宝山校区旭东路部分临街门面、原18栋宿舍配套用房,东校区一食堂、二食堂、三食堂配套用房,西校区部分学生宿舍负一层配套用房,面积详见附件1);
2.工期要求: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;
3.控制价:100%。以费用率进行报价,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,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进行费率报价,超过控制价(控制价为100%)的视为无效报价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内包括资产评估);
2.具备贵州省财政厅企业处审批通过的资产评估公司;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三、询价方式
本次询价采取网络询价方式,请意向公司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:
1.报价单(附件2)(盖章扫描版)
2.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.贵州省财政厅企业处审批通过的查询结果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以上材料请于6月20日下午5:00前发送至邮箱:598261195@qq.com。
联系人:关海军;18275100785。
附件1拟评估资产简表.Excel
附件2报价单.docx
贵州师范大学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
2025年6月16日
一审(校):颜榕慧 二审(校):关海军 三审(校):崔亚兰